一法律明确禁止讨债公司的注册与经营
1. 政策禁止
根据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的多次规定(如1995年2000年的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注册或经营讨债公司。此类公司即使以“信用征信公司”“商务咨询公司”等名义注册,其讨债业务也属于超范围经营,不受法律保护。
2. 委托合同无效
法院判例显示,债权人与讨债公司签订的委托催收合同可能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例如,某案例中法院认定讨债公司收取高额佣金和调查费用的合同无效,债权人反而需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法催收的替代途径
1. 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2. 委托合法机构
若需第三方协助,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或经工商注册的征信公司,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法催收方式及费用。
三讨债公司的潜在风险
1. 非法手段的连带责任
讨债公司常采用暴力骚扰恐吓等非法手段,债权人可能因委托行为被认定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如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
2. 经济与法律风险
四2025年催收新规的补充限制
最新出台的催收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合法催收行为,要求:
债权人委托讨债公司追债在中国大陆不合法,且风险极高。合法途径包括自行协商委托律师诉讼或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若需第三方协助,务必选择合规机构并签订明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