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明确禁止讨债公司注册与经营
根据国家规定(如2000年《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工商部门禁止为讨债公司办理注册登记,已注册的需变更或注销经营范围。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也明确禁止“以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催收债务”。任何以“讨债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行为均属违规。
2. 实际运营多依托“马甲”形式
多数讨债公司以“商务咨询”“法律顾问”“财务公司”等名义注册,实际从事讨债业务,属于打法律擦边球。例如,江苏部分公司宣称“合法要债”,但实际可能通过跟踪骚扰等灰色手段催收。
3. “受人之托”的合法性取决于手段
若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诉讼代理)帮助债权人追债,可能属于民事代理行为。但实践中,许多公司采取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
4. 高额佣金与风险并存
讨债公司通常按追回款项的30%-50%提成,但存在收费不透明虚假承诺等问题。部分公司甚至先收取费用却未实际追债。暴力催收可能导致债务人或债权人反诉,风险极高。
5. 江苏地方监管与行业乱象
江苏省虽对地方金融组织(如小额贷款公司)有明确监管,但未将讨债公司纳入合法金融组织范围。部分公司(如南京银盾法律咨询)自称“正规”,但工商信息中并无“讨债”业务资质,其宣传的“合法催收”可能仅为营销话术。
江苏讨债公司“受人之托”的服务若涉及非法手段,则不具备法律效力且风险极大;若完全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代理),则本质上属于律师事务所的合法业务范畴。建议债权人通过正规法律渠道(如法院执行调解)解决债务问题,避免依赖灰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