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明确禁止讨债公司
国家工商总局早在1993年就发布通知,要求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并对已注册的进行清理或变更。
1995年和2000年,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再次发文,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并要求取缔各类追债公司。
讨债公司未被纳入合法经营范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商标分类时,明确将“追债公司”排除在合法服务行业之外。
2. 为何被禁止?
非法手段泛滥:许多讨债公司通过威胁恐吓暴力甚至绑架等违法犯罪手段催收债务,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民人身安全。
扰乱正常秩序:讨债活动干扰企业个人正常生产生活,助长地下非法产业链。
冲击法律服务市场:正规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讨债公司规避法律程序,破坏法制秩序。
3. 委托讨债公司的风险
协议无效:债权人与讨债公司签订的“讨债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连带责任:若讨债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如暴力催收),委托人可能被追究共同责任。
高额成本:讨债公司常以高额提成或虚假费用榨取债权人,甚至反噬委托人。
4. 合法替代途径
协商或调解: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解决。
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小额债务可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处理。
合规催收: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催收需符合国家标准(如《互联网金融催收指引》),禁止暴力骚扰等行为。
中国法律明确禁止讨债公司,因其经营活动多涉及违法且社会危害性大。债权人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务问题,避免因委托讨债公司而承担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