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均被明确禁止注册和经营,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明确禁止开办讨债公司
1. 国家层面的禁令
自1995年起,公安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开办“讨债公司”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讨债公司”或从事讨债业务。后续政策(如2000年三部委联合通知)进一步强调对非法讨债活动的打击,并将此类公司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2. 2025年最新政策动态
尽管部分网页提到“正规讨债公司”需具备营业执照等资质,但这类描述与现行法律冲突。实际上,2025年6月实施的催收新规仅规范合法金融机构的催收行为,并未开放讨债公司注册,反而加强了对暴力催收等违规行为的处罚。2025年11月起全面停止催收的政策进一步限制了催收行业的操作空间。
二变相注册的合法性与风险
1. 以其他名义注册的合规问题
部分公司试图以“信用服务”“信息咨询”等名义注册并实际从事讨债业务,但此类行为仍属违法。工商部门会清理已登记的相关企业,并要求其注销或变更经营范围。
2. 法律后果
三合法替代方案
若需追讨债务,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
1. 自行协商:通过书面催告调解等方式解决。
2. 司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
3. 委托专业机构:律师事务所或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外包公司可提供催收服务,但需严格遵循《民法典》及催收新规,不得使用非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