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或称债务催收机构)的分立操作涉及公司法律架构调整及债务承担机制,其处理需严格遵循《公司法》《民法典》等规定。结合相关法律及实务,具体操作流程与债务承担机制如下:
一、公司分立的基本形式与法律定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和《民法典》第六十七条,公司分立分为两种形式:
1. 派生分立(存续分立)
2. 新设分立
二、债务催收机构分立的操作流程
1. 制定分立方案
2. 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3. 签署分立协议与债务分割
4. 工商变更登记
三、分立后债务承担机制
1. 法定连带责任(无约定时)
示例:A公司(催收机构)分立为B(电话催收)和C(法务催收),债权人可要求B或C单独清偿全部债务,或要求B、C各承担50%。
2. 内部追偿权
3. 特殊风险:讨债公司分立的合规性
四、非法讨债公司分立的替代路径
由于讨债公司本身非法,实践中合规做法是:
1. 转型为合规机构:分立后的公司需以“法律咨询”“不良资产处置”等名义注册,经营范围避开“催收”字样。
2. 合作律所或仲裁: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诉讼/仲裁合法追债,或通过调解协商解决。
五、实务建议
1. 前置债务协议:分立前与债权人签订书面清偿协议,避免连带责任风险。
2. 履行公告义务:避免程序瑕疵导致后续纠纷(如亚太实业、扬电科技案例)。
3. 审计评估:确保资产/债务分割依据审计报告,防止资本不实。
4. 避免非法运营:分立后的公司需严守《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禁止暴力催收。
> ▶ 法律依据:
讨债公司分立需以合规性为前提,通过派生/新设分立实现业务分割,但分立后公司对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核心风险控制点在于:①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债务承担书面协议;②严格履行通知公告程序;③确保分立后公司不涉及非法催收。实践中更建议转型为合规资产管理机构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债务问题,以规避政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