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讨债公司的合法性
1. 明确禁止设立
根据国家规定,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均不合法。1993年工商总局已要求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注册,1995年和2000年三部门(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工商总局)进一步明令禁止开办讨债公司,并取缔现有机构。
2. 香港地区的差异
香港允许合法注册的收数公司存在,但需遵守《追讨债项条例》等法律,禁止骚扰暴力等不当手段。
二讨债公司的责任风险
1. 民事违约责任
2. 刑事连带责任
3. 行政责任
超范围经营的讨债公司可能被工商部门处罚(罚款1万-10万元,情节严重者吊销执照)。
三委托人的风险防范建议
1. 避免委托非法机构
2. 审查资质
3. 明确合同条款
讨债公司本身不合法,其行为若违法,公司与委托人均可能承担民事刑事或行政责任。合法追债应通过诉讼仲裁或律师介入等途径。香港等地区虽有合法催收机构,但也需严格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