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
美国联邦通过《公平讨债规范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 FDCPA)对讨债行为进行规管,明确规定了讨债公司的合法操作范围,禁止骚扰虚假陈述等不当手段。各州也有补充法律进一步细化要求。
2. 新加坡
新加坡虽无专门法律监管收债公司,但收债行为需遵守《防止骚扰法》《刑法》等一般性法律。合法的收债公司需避免暴力威胁破坏财产等行为,且行业受新加坡信贷催收协会(CCAS)的行为准则约束。
3. 韩国
韩国《公平收债法》(채권의 공정한 추심에 관한 법률)明确禁止滥用权利或非法手段催收债务,旨在平衡债权人权利与债务人的基本生活保障。
4. 中国香港
香港通过《刑事罪行条例》《侵害人身罪条例》等法律对收债行为进行间接规管,禁止暴力恐吓非法禁锢等行为。法律改革委员会还提出完善规管收债手法的建议,但未明确承认讨债公司的合法性。
5. 其他国家
部分欧洲国家(如英国德国)允许注册收债公司,但需遵守严格的行业规范和消费者保护法。例如,英国收债公司需获得金融服务管理局(FCA)许可。
需注意的例外
中国大陆: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工商部门不得注册此类业务。债务纠纷需通过诉讼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
合法讨债公司主要存在于法律明确规管的国家,如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其核心是通过立法限制收债手段的合法性,而非完全禁止行业存在。而中国等国家则全面禁止讨债公司,仅允许通过司法途径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