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正规讨债公司并不存在,任何以“讨债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组织均属非法。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分析:
一讨债公司的非法性认定
1. 明确禁止设立与经营
1995年公安部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开办“讨债公司”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并要求工商部门清理已注册的此类企业。
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工商总局再次联合发文,强调取缔所有讨债公司,包括以“商务咨询”“经济委托”等名义变相开展讨债业务的组织。
2.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讨债公司常采用威胁恐吓等非法手段,直接违背这一原则。
若讨债行为涉及暴力非法拘禁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委托人也可能被认定为共犯。
二合法债务追讨的替代途径
虽然讨债公司非法,但债权人可通过以下合法方式追债:
1. 民事诉讼
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提供借据转账记录等证据,申请强制执行。
2. 委托律师或调解机构
律师可通过发律师函协商调解或诉讼等合法手段追债,避免法律风险。
3. 仲裁或人民调解
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也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三风险提示
1. 委托非法讨债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与讨债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若讨债公司实施违法行为(如暴力催收),委托人可能承担连带刑事责任。
2. 债权失控风险
部分讨债公司可能卷款逃逸或伪造清偿证明,导致债权人无法追回债务。
四总结
我国法律从未承认“正规讨债公司”的合法性,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均被禁止。债权人应通过司法途径或委托专业律师解决债务纠纷,避免因非法手段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如需进一步法律协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