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违法收费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明确禁止讨债公司的设立与经营

1. 政策文件明文取缔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2000年),我国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的,将依法惩处。

  • 该通知第一条直接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并强调其经营活动“冲击正规法律服务市场”,破坏法制秩序。
  • 2. 工商注册无合法依据

    讨债业务未被纳入工商注册经营范围,任何以“征信公司”“商务咨询”等名义变相从事讨债的行为均属超范围经营。合法的债权追收需通过债权转让或司法程序(如诉讼仲裁)实现,而非商业化讨债。

    二违法收费的具体表现

    1. 收费模式不合法

  • 先收费行为涉嫌诈骗:部分讨债公司要求委托人预先支付调查费差旅费等,但实际可能不开展追讨,构成欺诈。
  • 高额佣金无法律支持:法院判例(如(2014)泰中商终字第00332号)明确,讨债公司按比例收取佣金(如案例中的45%)的合同因内容违法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 2. 收费与非法手段挂钩

    讨债公司常通过威胁恐吓跟踪等非法手段施压债务人,其收费实质是对违法行为的“定价”。例如:

  • 采用暴力或软暴力(如堵门骚扰)后,以“成功费”名义收取高额费用。
  • 虚构“合法调查”名目,收取所谓“信息费”,实际可能涉及侵犯隐私等犯罪。
  • 三委托方的法律风险

    1. 连带责任风险

    委托人若明知讨债公司采用非法手段仍委托,可能被认定为共犯,承担刑事责任(如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的共犯)。

  • 案例显示,委托人可能因讨债公司的违法行为反被起诉,如支付“调查费”后反成“债务人”。
  • 2. 资金损失风险

    讨债公司常以“不成功不收费”为幌子,但实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预付费用,或追债失败后仍索要“成本费”。

    四合法替代途径

    债权人应通过以下合法方式追债:

    1. 协商与调解:与债务人直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

    2. 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

    3. 委托律师:律师可合法代理诉讼或发催款函,费用受《律师法》规范。

    讨债公司的收费行为因主体非法手段违法合同无效而缺乏法律依据,其存在本身即违反国家政策。债权人应避免委托此类机构,转而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否则可能面临资金损失和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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