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缺乏合法经营资质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工商注册范围中并无“讨债”这一经营项目,因此讨债公司无法通过合法注册取得经营资格。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追债业务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中的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 采用违法手段催收债务
讨债公司常使用以下非法手段,触犯多项法律:
3. 催收的债务性质可能非法
部分讨债公司为高利贷赌债毒资等非法债务催收,此类债务本身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催收非法债务(如赌债)可能构成催收非法债务罪,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4. 扰乱社会秩序
集体围堵滋扰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会或寻衅滋事罪,破坏公共秩序。例如,新加坡法律明确禁止5人以上以讨债为目的的非法集会。
5. 法律明确禁止讨债公司存在
2000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已联合发文取缔所有讨债公司,禁止其开展业务。尽管部分公司以“商务咨询”名义存在,但实际从事讨债仍属违法。
例外情况
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追债,则不违法。但实践中,讨债公司多因成本效率问题选择非法手段。
综上,讨债公司的违法性源于其经营资质缺失手段非法及债务性质问题。债务人若遭遇骚扰,可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举报。